公告發布實施本市都市計畫「變更高雄市大坪頂以東地區細部計畫(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暨都市設計)通盤檢討案」都市計畫書,並自民國108年11月14日零時起生效。 | ||||||||
發布日期:108-11-14 | ||||||||
主旨:公告發布實施本市都市計畫「變更高雄市大坪頂以東地區細部計畫(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暨都市設計)通盤檢討案」都市計畫書,並自民國108年11月14日零時起生效。 依據: 一、本府108年11月13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834610500號函。 二、都市計畫法第23及28條。 公告事項: 一、公告地點: (一)本府四維行政中心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大寮區、林園區公所公告欄。 (二)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://urban-web.kcg.gov.tw→「都市計畫專區」→「都市計畫公告」→選擇「公告發布實施」→點選本計畫案名。 二、公告書圖:都市計畫書1份。 市長 韓國瑜 請假 副市長 葉匡時 代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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