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家委員會為青年鼓勵走入客庄、體驗客家文化,同時獎勵客語傳承,將於114年7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開放民眾領取並使用「客家幣」1,000元獎勵金。即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,公開招募「客家幣合作店家」,符合以下三要件,即可申請:
一、營業地點位於70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。
二、具合法設立或稅籍登記之店家。
三、TWQR使用店家並設有行動裝置及網路訊號。
有意願的店家,需於申請網站填妥店家基本資料,並上傳相關文件。經審核通過後,須參加教育訓練,並張貼「客家幣指定店」標章貼紙及相關文宣,以利民眾消費辨識。
客委會預計於2月25日及3月4日舉辦2場次「客家幣合作店家線上說明會」,當天將說明客家幣政策、店家申請方式及TWQR功能介紹,歡迎有興趣的店家踴躍報名參加。
【聯絡窗口】
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 程組長皓 07-2223999 分機112
客家委員會產業經濟處 鄭文媛行政助理02-8995-6988 分機662
客家委員會產業經濟處 黃科員郁琪 02-8995-6988 分機56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