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發佈日期: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20日止
二、申請單位資格:請參閱行政作業手冊。
三、訓練地點:高雄市。
四、訓練課程時數:
(一)核心課程採實體訓練130小時。
(二)核心課程採網路(線上)訓練66小時。
五、訓練班數及條件:
(一)訓練計畫類別、課程別、班數、人數、單價
類別 |
課程別 (核心課程) |
班數 |
人數 |
個人訓練單價 |
備註 |
職前類 |
實體 |
正取28班 備取6班 |
每班30人 |
12,200元為上限 |
1.本訓練課程編列費用以個人訓練單價上限編列。 2.本補助經費如因補助機關刪減預算致無法如數支付或因經費用罄,本中心得不予受理。 |
在職類 |
實體 |
正取4班 備取1班 |
每班30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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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類 |
網路 (線上) |
正取3班 備取1班 |
每班36人 |
7,320元為上限 |
(二)請依類別申請計畫,申請條件如下
1、每單位總類別申請班數不得超過5班。
2、總類別申請班數2班(含)以下者,可依規劃自由提出。
3、總類別申請班數3班(含)以上者,則需依下列原則辦理:
(1)總類別申請班數3~4班,其中至少1班屬性為技能檢定班。
(2)總類別申請班數5班,其中至少2班屬性為技能檢定班。
(三)申請期限
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20日(星期二)下午5時止。須以正式公文函送至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行政組收發,並以實際送達時間為準,非以郵戳為憑,逾時不予受理。
(四)申請應備文件
1、申請函。
2、申請單位資格審查表。
3、申請單位資格證明文件一式1份。
4、申請單位訓練場地資格審查表。
5、訓練場地資格證明文件(含實習訓練機構切結書正本)一式1份。
6、訓練場地符合建築物及消防安全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一式1份。
7、訓練計畫書一式7份。
8、其他:任何足以顯示具備承接本訓練計畫之資源、能力與經驗及辦理就業輔導措施等相關 證明文件影本(如通過TTQS評核文件)影本1份,無則免附。
(五)其他注意事項:依本案行政作業手冊辦理。
(六)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連絡方式:
地址: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7號。
電話:(07)7330823轉209~21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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