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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受理申請『112年度高雄市補助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』,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20日(星期二)下午5時止,有關申請注意事項,請詳閱本案公告


  • 公告受理申請『112年度高雄市補助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』,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20日(星期二)下午5時止,有關申請注意事項,請詳閱本案公告及相關行政作業手冊。

一、發佈日期: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20日止

二、申請單位資格:請參閱行政作業手冊。

三、訓練地點:高雄市。

四、訓練課程時數:

      (一)核心課程採實體訓練130小時。
      (二)核心課程採網路(線上)訓練66小時。

五、訓練班數及條件:

 (一)訓練計畫類別、課程別、班數、人數、單價

類別

課程別

(核心課程)

班數

人數

個人訓練單價

備註

職前類

實體

正取28班

備取6班

每班30人

12,200元為上限

1.本訓練課程編列費用以個人訓練單價上限編列。

2.本補助經費如因補助機關刪減預算致無法如數支付或因經費用罄,本中心得不予受理。

在職類

實體

正取4班

備取1班

每班30人

實習類

網路

(線上)

正取3班

備取1班

每班36人

7,320元為上限

(二)請依類別申請計畫,申請條件如下

1、每單位總類別申請班數不得超過5班。
2、總類別申請班數2班(含)以下者,可依規劃自由提出。
3、總類別申請班數3班(含)以上者,則需依下列原則辦理:
     (1)總類別申請班數3~4班,其中至少1班屬性為技能檢定班。
     (2)總類別申請班數5班,其中至少2班屬性為技能檢定班。

 

(三)申請期限

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20日(星期二)下午5時止。須以正式公文函送至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行政組收發,並以實際送達時間為準,非以郵戳為憑,逾時不予受理。

(四)申請應備文件

1、申請函。
2、申請單位資格審查表。
3、申請單位資格證明文件一式1份。
4、申請單位訓練場地資格審查表。
5、訓練場地資格證明文件(含實習訓練機構切結書正本)一式1份。
6、訓練場地符合建築物及消防安全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一式1份。
7、訓練計畫書一式7份。
8、其他:任何足以顯示具備承接本訓練計畫之資源、能力與經驗及辦理就業輔導措施等相關       證明文件影本(如通過TTQS評核文件)影本1份,無則免附。

(五)其他注意事項:依本案行政作業手冊辦理。

(六)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連絡方式:
      地址: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7號。
      電話:(07)7330823轉209~210。

 

 
資訊來源: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