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: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。
公告事項:
一、事由:說明「六龜區高133線替代道路工程」興辦事業計畫概況,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
見。
二、時間:民國108年12月25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30分。
三、地點:高雄市六龜區公所二樓會議室(高雄市六龜區民治路18號)。
四、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,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,並另行公告再行召
開公聽會事宜。